今年以来,市民营办以“十百千维权护航”行动为抓手,聚焦涉企积案旧案办理、侵害企业知识产权、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等企业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建立民企维权工作季报制,加大案件督办及维权办案业务指导,各级民营办及成员单位积极推进涉民营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纠纷案件办理,加强涉企服务,受理民企各类诉求件,办结完成件,成功处置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保护企业权益案件。
有效化解旧案积案
资中县双河镇桥东市场形成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因历史变迁和相关政策变动原因,一直未正式办理营业执照,于年11月在市场整治行动中关闭。资中县双河镇鑫茂市场有限公司认为双河镇桥东市场的无证经营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多年来鑫茂公司一直就经济补偿事宜多方寻访,事情未有结果。年1月资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了资中县双河镇鑫茂市场有限公司信访转办件,请求资中县双河镇党委政府和公民工商所对其因双河镇桥东市场无证经营期间造成的合法利益受损给予经济补偿。
资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十百千维权护航”行动工作方案为指引,积极作为,成立了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陈家镇、双河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制,组织召开座谈会,安排部署化解方案和稳控方案。对信访人多次开展情绪疏导和政策宣传,化解信访人不满情绪,通过协商沟通,给予了企业11.2万元的经济补偿,达成了企业诉求,多年积案得到圆满解决。
为企业守好商标权
年初,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南京行狐集团有限公司举报威远县某经营服装店涉嫌侵犯其商标专用权。接报后,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执法人员对威远县某经营服装店进行了检查。据调查,该服装店在未经商标权人(南京行狐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情况下擅自将“妖精de口袋”和“ES”图案商标标识使用于服装店招牌、海报、店内装潢标识、包装塑料袋上进行服装销售的行为,涉嫌侵犯商标权人商标专用权。经现场检查、询问调查后,该服装店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有力维护了企业商标专用权。
清欠账款为企业减负
年4月26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收到省减负办《关于调查核实内江市有关拖欠账款问题的通知》,反馈隆昌市综合执法局拖欠泸州洁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果皮箱内胆物资采购款7.25万元有关问题。庚即联系隆昌市减负办,要求隆昌市减负办按照《关于调查核实内江市有关拖欠账款问题的通知》要求,立即与隆昌市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关于调查核实内江市有关拖欠账款问题的通知》中反映的欠款问题并限期回复。通过隆昌市减负办的协调处理,隆昌市综合执法局于年5月12日向泸州洁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7.25万元。
民企利益无小事
年5月,市民营办接到内江市东兴区思茴餐厅排烟难矛盾诉求,立即将该诉求派转至东兴区民营办,要求其跟进处理。东兴区民营办到思茴餐厅了解到,因餐厅规模较大,连通了多个铺面,原有设计的烟道无法满足其排烟需求,严重影响餐厅的日常经营,商家与物业多次沟通均未得到确实的处理。区民营办就此情况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转达了餐厅诉求,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市民营办在后续跟踪中了解到此情况后,由市民营办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到现场协调餐厅与物业的烟道解决方案,敲定了两个处理方案供双方论证研讨,后续工作由东兴区民营办负责督促落实,双方确定方案后东兴区民营办再次会同环保、城管、街道、社区一起对确定的方案进行论证审核,并安排专人跟踪处理情况,历时4个月,联合了多个职能部门参与,与商家、物业经过10余次的反复研讨协商,9月底此诉求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商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对市、区民营办为此所做的努力和工作深表感谢,并送上锦旗表达谢意。
帮促结合助力企业发展
今年初,四川祥和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转产医用防护用品,向监管部门申请帮助,市市场监管局主动靠前服务,提前介入,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上门指导并全程对接服务,对企业进行全方位帮扶指导。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多次专程“走上去”,协调企业赴省药监局、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等上级单位,就申报资料、产品注册检验、技术审评等事项全面对接,对产品注册各环节遇到的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四川祥和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6月上旬取得四川省药监局颁发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并正式生产,填补了我市无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生产企业的空白,成为我市首家生产医用防护用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后,日产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可达1万件,有力保障全市医用防疫物资的生产供应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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