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川执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川执号
执行依据:资中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川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刘苹,女,年2月1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510201****,住四川省资中县双龙镇檬茨村4社36号
涉案标的:元及利息
涉案未执行标的:.14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年1月30日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时止
凡在悬赏有效期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使法院实际执行到位或找到被执行人并予以拘传到院的,给予元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举报或电话举报。
举报(王法官)、(执行)
资中县人民法院
年1月30日
原标题:《执行悬赏公告(年第1期)》